新頒布的《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》(實驗稿)對學生應具備的閱讀瀏覽能力、信息搜集及處理能力,以及相應的教學要求和評價提出了系列新的要求。
在“教學目標”中指出:“能熟練地運用略讀和瀏覽的方法,拓大閱讀范圍,拓展自己的視野”,“初步具備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”。
在“教學建議”中強調:“閱讀是搜集處理信息、認識世界、發展思維、獲得審美體驗的重要途徑”。
在“評價建議”中進一步要求:“評價略讀,重在考察能否把握材料的大意;評價瀏覽能力,重在考察能否以閱讀材料捕捉重要信息”。
甚至在“精讀的評價”中也明確要求:“根據各學段的目標,具體考察學生的詞句理解、文意把握、要點概括、內容探究、作品感受等方面的表現”。
以上內容均是在新頒布的課程標準對閱讀教學提出的新要求,而原《語文教學大綱》(試用修訂版)中相關內容僅有:“初步掌握略讀的方法”九個字的簡要要求。
而在新的課標中,卻對“略讀”與“瀏覽”能力給予充分的強調,并細化了各方面的具體要求,這不僅是一種要求,更是一種適應現代信息社會的要求的一種語文學習理念。
它根據現代社會信息量大,生活節奏快,科學發展日新月異的實際,強調學生的閱讀速度培養,更強調學生搜集、篩選和處理信息能力的培養,這也是培養學性探究能力的基礎。
落實到具體的考點上,尤其要注意以下幾點:
一是概括大意或中心主旨的能力
二是概括要點的能力
三是篩選文中主要信息的能力
四是分析顯性信息與隱性信息的能力
這其中的第四點更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