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學課程標準低、中、高三學段教學目標的變化
為方便大家了解語文新課程標準小學階段語文能力培養要求,我們將相關內容作一對比,你可以對照要求看看自己的學習能力達到要求沒有。
識字與寫字:
低段(1~2年級):開始學習獨立識字
中段(3~4年級):有初步獨立識字能力
高段(5~6年級):有較強的獨立識字能力
閱讀:
低段(1~2年級):朗讀,學習默讀
中段(3~4年級):朗讀,初步的默讀能力
高段(5~6年級):有一定的默讀速度
理解:
低段(1~2年級):聯系上下文了解詞句意思
中段(3~4年級):聯系上下文理解詞句,體會關鍵詞句在表情達意中的作用,初步把握主要內容,體會表達的情感,學習略讀
高段(5~6年級):揣摩表達順序,領悟表達方法,體會言語表達效果,學習瀏覽
習作:
低段(1~2年級):寫話,把句子寫得比較通順
中段(3~4年級):把一個意思寫得比較清楚,比較具體
高段(5~6年級):寫簡單的記實作文和想象作文,對篇的要求大體有三點:一是內容比較具體;二是層次比較清楚;三是感情真實.